事项

建筑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变更)

办理机构及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层综合服务厅G19号住建综窗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40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办理范围

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和人员(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信息登记。

办事流程

1.申请企业自行登录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访问网址:https://jsyw.zhszjj.com/cbms/)进行用户注册及资料填写,上传相关附件(所有上传资料必须是原件彩色扫描文件)后提交。 

2.企业可根据经营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信息登记时间和方式:

  (1)在珠海承揽业务前,进入“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https://jsyw.zhszjj.com/cbms/authorization/main.action)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含从业人员信息);

  (2)在“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施工许可业务时,由审批管理系统自动采集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含从业人员信息),无需企业再登录“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填报登记。

数据规范检查材料

1.《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变更)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名处须本人手写);

2.《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变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签名处须本人手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书原件;

4.企业在珠海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和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更新至近3个月内)原件,注册类人员同时提供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结果链接,职称证若未显示专业名称则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5.企业通过信息登记后,每满三年,需自查已登记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变更)授权委托书》、《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变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信息登记资料有效性确认书》(签名处须本人手写)。

6.企业法人注册地在珠海市的勘察设计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涉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企业)、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需上传设计出图专用章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备案章(不查原件)。

7.勘察、设计企业注意:勘察报告、设计图纸中签字的所有人员,均需在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前完成信息登记。

企业可以先按上述要求完成本次信息登记,后续以变更的形式不断增加人员即可。

办结时限

企业提交办结。

收费项目

    无

咨询及投诉电话

0756-2226782、2251402(施工企业) ;2221131、2118203(监理、造价咨询企业);

0756-2259891、2661181(勘察、设计企业)

数据规范检查要求

1.所有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2.与证件有关的信息应与上传证件相关内容一致。如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注册时间、注册地等应与企业营业执照相关内容一致,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应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相关内容一致;

3.上传的照片、签字、证件图片应完整且清晰可辨,证件照片要求能清晰辨识证件号码、有效期等信息;

4.人员相片应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照(非扫描件),其它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正方、居中的扫描件。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pdf

附件2: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变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pdf

附件3:企业诚信信息登记资料有效性确认书.pdf